洛阳出口木托盘在载荷的概念上,动载和上架载荷不一定能划分清楚。在欧洲托盘标准(EPAL)中,将上架载荷和叉车作业时动载合并为同一载荷,其标准洛阳出口木托盘的承载能力定义如下:
A. 当洛阳出口木托盘存放在货架上或用叉车货叉作业时,必须满足以下承载能力:
当洛阳出口木托盘上的货物随机摆放时,1000kg;
当洛阳出口木托盘上的货物平整摆放于整个托盘面时,1500kg;
当洛阳出口木托盘上的货物有整体包装并且平整摆放于整个托盘面时,2000kg;
B. 当洛阳出口木托盘放在平整、刚性的水平面上,且货物平整均匀摆放在整个托盘面时,多个载荷托盘相互堆垛,层的托盘必须能承受额外4000kg(共6000kg)的载荷。
当洛阳出口木托盘放在货架上承受能力很好!